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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基本是拒稿,现在很多刊物都用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了,很容易发现你的文章,而且会把你加入黑名单。
这个是编辑很忌讳的事情了,要么都会给你撤稿,要是不撤的话一般编辑部会有一些处理措施的,这个就看编辑部决定了,而且这个文章以后也用不了,对于作者的话这个肯定不是好事,建议不要这样,而且也影响学术成果。
在学术界,一稿多投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即使稿件已发表,作者若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投至另一刊物,会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风险。如果两家刊物同时发表同一稿件,作者不仅可能得不到稿费,还可能与出版社产生纠纷。因此,在稿件两个月未见发表时可以考虑重新投稿,但切勿直接一稿多投。
而且这个后果还是很严重的,投稿的作者会被拉黑,甚至连通讯作者一样会被拉黑,有的时候严格一些的期刊会连这个单位的其他作者都忽略掉。这个拉黑的时间有的期刊是三年,也就是说三年内不能向这本期刊再投稿,有的是终身,也就是说一旦被发现,永远都不可能向这本期刊再投稿了。
)作者相同。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
作者想要在外审阶段更换期刊,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太明智,如果专家没有要求更换期刊的话,那么小编不建议作者私自更换期刊。
若审稿人未能提供反馈,编辑可能需要进一步邀请专家或建议作者撤稿转投其他期刊。若期刊难以邀请到合适的审稿人,过程可能拖延。若期刊资源有限,找到合适的审稿人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作者应关注进度,必要时可撤稿转投已发表过相关论文的期刊,提高成功率。
其次,撤稿后的文章能否再次发表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文章内容具有时效性,撤稿可能导致错失最佳发表时机。此外,关于撤稿,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发现论文错误或缺陷时,才应考虑撤销。如果无合理理由,特别是在外审结束后,期刊可能会拒绝,且可能会对作者采取纪律处分,如罚款或限制未来投稿。
1、答案是可以的。期刊通常都是款到定版,这点在录用通知里都会有说明,如果没收到版面费,那么都是默认作者不发表了,这样的话,杂志社是不会安排文章出刊的,所以作者如果觉得版面费太贵了接受不了,完全可以重新改投其他期刊。
2、已录用尚未刊出。现在想在该文章基础上增加大量的新内容(50%以上)后再投其它期刊这样是不可以的。算一稿多投。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代表,将期刊分为五个基本部类。
3、不算。只要明确和前一个杂志说明要求撤稿,编辑也确实把稿子撤下来了,那么再投给其他杂志被发表就是正常的,不会有纠纷。投稿可以先从高的投起。
4、请注意,当您提交稿件至《药物流行病学杂志》时,需支付30元的稿件处理费。稿件接收后,我们将给予登记并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函件形式发送回执。自回执日期起6个月内,如未收到任何处理意见,您可以选择改投他刊,但需提前通知本刊。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作者自行承担。
1、应该可以,尽可能在新文章突出和上一篇的不同,或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写,也可以是上一篇的补充发展,都是可以的。对于还未刊出的论文后加括号注明(已录用,将于20**年,**期出版)。期刊,定期出版的刊物。如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季刊、半年刊、年刊等。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刊物。
2、投了会议论文还可以投期刊。一般来说,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如果已发表了会议摘要集,可以将会议摘要发展成完整的论文投稿至期刊。摘要和论文分别发表在不同的期刊也是可以的。
3、不能将会议论文直接再次投稿至期刊。这被视为同一语种的一稿多投,违背了伦理规范。如果会议论文未被正式出版或存档,且期刊接受未曾在其他场合公开发表的稿件,作者可以在对论文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后,尝试投稿至期刊。但需注意,这仍然需要遵循期刊的投稿规定和伦理要求。
4、会议论文可以被再次提交给期刊。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在学术出版物上发布的,用以展示他们的研究成果、回顾和评价前人工作的文章,这些文章强调原创性。论文的类型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和成果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