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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题申请结题,都必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需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总结,成果公报则要求在6000-8000字之间,以全面展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凡涉及政治、民族、宗教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最终成果为书稿的,在通过鉴定之后出版的,须先报送样书,再领取结题证书。
国家社科基金的课题(除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外),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二等以上荣誉,如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被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这些奖项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和科学技术奖项。
到科技成果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一条,所有执行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需进行登记,非财政资助的成果自愿登记,涉密成果按国家保密规定处理,不纳入登记范围。科技部负责全国登记工作,地方和部门则负责本区域或部门内的登记。第四条,登记工作应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原则,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全国科技成果信息共享。
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其所属单位需根据直接或地域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避免重复登记。若多人合作完成,第一完成人需负责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需符合以下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评价结果为肯定,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科技成果登记办理程序(一)科技成果登记流程提交材料。到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或市州科技局成果管理部门提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即现场办理(或受理)登记。成果公示。经登记的科技成果需在湖南省科技厅或市州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60天。颁发证书。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须填写《楚雄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评审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州教育科学规划办。
依据评审报告模板,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工作量、评审内容、评审问题、评审结论就好了 如何撰写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 研究报告首先要讲究质量,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取决于下面二个因素:一是研究质量。研究质量首先是选题的价值和质量。一个课题的价值和质量应该符合需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
•; 结题阶段:整理和分析研究资料;撰写结题报告;申请结题。填写结项报告书要注意的问题 (1)阶段性小结。每个阶段(一般一个学期为一个阶段)都要有一份阶段性小结,缺一不可。(2)计划性资料。包括我们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方案、课题研究的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等。(3)过程性资料。
课题结题鉴定意见 篇1 课题选题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该课题以阻碍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发展的现实问题的解决为目标,紧紧抓住班集体建设这一途径进行学生自主能力培养的研究,对教育改革背景下创建提高学生自主能力的德育新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相应一级的《科技成果公报》上公报,以取得同行专家的公认。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好处获得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优先推荐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省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成果登记的概念 科技成果登记,顾名思义,是将科技研究的成果进行正式登记,以确认该成果的归属权和创造者。科技成果指的是通过科学研究取得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成果,它们是科技创新的体现,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产物。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相应一级的《科技成果公报》上公报,以取得同行专家的公认。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通常是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这份由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定文件,具有显著的法律效力。它在多个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首先,它是科技成果登记的基石,为创新项目的官方认可提供了凭证。其次,对于新产品开发,它能帮助申请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是对个人或团队科技成果的一种认可和证明,它可以证明个人或团队在某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技成果,并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认可。虽然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本身并不是一种个人荣誉,但是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对于个人在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可能会产生积极影响。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成果的信息化和交流、应用推广,依据国家科委有关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的范围:1.在医药领域(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医药包装等)中取得的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和有实用价值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